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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紧缺急需工种可招调入户
根据2009年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中规定:
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紧缺急需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以上的拟招调人员,可以由代理机构代理办理个人招调手续。
对于紧缺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由于招工的基本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而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我市紧缺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常因为超过35周岁,不符合招工条件,也不符合可放宽年龄的调工条件,而无法招调入户我市,为解决这部分我市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的入户问题,规定其招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属已婚的,其配偶年龄可相应放宽至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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